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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网:“博士”头衔不是官员腐败的免疫证明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09月30日11:36  光明网

  山西省太原市水务局原局长都洁,最近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。

  这个曾在日本、泰国留学,拥有博士学位,又在武汉大学做过博士后研究,在武汉市汉阳区科技局担任过副局长的中年女性,于2007年10月,在太原市委面向全国公开选拔7名县处级正职官员人选时,经过激烈的竞争和层层筛选,被任命为太原市水务局局长。那一年,都洁只有41岁。这样,在“无(党派)”、“知(识分子)”、“少(数民族)”、“女(干部)”这些最易产生政协委员的群体里,都洁至少具有“知”和“女”两种身份。所以,此后,她又顺利地当选了山西省政协委员。

  就是这个没有什么官场经验的知识分子出身的女性官员,在担任局长后不久,就开始大肆敛财,其作为之大胆,手段之不加掩饰,都令人咂舌。2008年,都洁通过签订48万元的虚假水处理工程合同,从中拿走26万多元用于购房。2009年,都洁从下属水务局获得的水资源费中,取出20万元用于购房。

  实际上,对都洁“办事独断专行,品行难以服众”、“过于自以为是,听不进不同意见”等说法,都来自于都洁被铐进班房之后。而都洁“把单位的财务大权收到自己手中,搞财务一支笔,花什么钱,花多少钱,都她一人拍板”的做法,早就违反了现行财物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。一个局长级别的官员,公然违法违纪而只能听之任之,这究竟是都洁个人的悲哀,还是那些摆设其周围的林林总总的条文的悲哀呢?

  前些年,官场有所谓“59岁现象”。在中国,(含)副部级以下官员的退休年龄为60岁。59岁的官员变本加厉地腐败,被称之为腐败官员之“最后的疯狂”。不过,近些年,腐败官员的年龄颇有年轻化的趋势。其实,这也正是腐败发生的“正常”现象。在官场上,权力对官员腐蚀程度的大小,并不按官员年龄大小和男女性别来区分。

  然而,年轻官员在走上权力岗位时,其浸染于官场的经历毕竟相对较短,其受权力诱惑的机会毕竟相对较少,其“带病”上岗的概率毕竟相对较小。应该说,都洁在校园里度过了其跨入监狱前的人生大部分时间。并且,可以肯定的是,类似都洁这样通过竞争上岗的官员,大都被“灌输”过那些如何才能廉洁自律的条条框框,也大都在竞争中信誓旦旦地向有权决定其去留的“组织”做过相关保证。但是,都洁“凶猛”的贪腐作为,在让人们见识了权力巨大腐蚀性的同时,也让人们奇怪,都洁究竟是受了哪些示范的启示,从而把自己贪腐的胆魄练就得如此“庞大”?

  从无数官员的贪腐之途中可以看出,出身、学历、经验、履历、学识、能力,都不是官员可以免受权力腐蚀的免疫证明。“海归”、“博士”,在掌控着巨大利益的权力面前,也同样会匍匐在权力的脚下。没有实际监督和制约的权力,再多都洁这样的案例,也阻吓不住下一个都洁的产生。这也正如都洁之前受到处罚以致掉了脑袋的官员,也并没有阻吓住都洁的所为一样。

  公开权力产生的过程没有错。那些在公开考试中品行端正的官员,在日后也仍然可能受到权力的诱惑而腐败。头顶博士头衔的都洁之所为,实际上是向现行的防腐制度下了一道新的战书。激烈竞争,层层选拔,党委领导,纪委监督,都没能拦住都洁滑向腐败的泥潭。这,难道还不值得人们深长思之吗?(光明网评论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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